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的
實施意見
三政辦〔2021〕22號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為加快融資擔保行業發展,完善全市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助力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0〕2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立足疫情防控常態化,發揮政府支持作用,提高融資擔保機構服務能力,形成市、縣一體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充分發揮融資擔保機構在服務實體經濟、提升社會信用、促進資金融通、推進普惠金融發展和改善資源配置等方面的社會職能,切實解決小微企業、“三農”、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等普惠領域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問題,推動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總體目標
搶抓政策機遇,發揮市縣抱團優勢,通過重組、增資、整合等方式,按照“減量提質”要求推進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源整合。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堅守支小支農融資擔保主責主業,主動剝離政府債券發行和政府融資平臺融資擔保業務,確保2022年年底前,支小支農擔保業務占比達到80%以上。堅持保本微利原則,在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適當調降擔保費率,特別是對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的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借助市政府與中原再擔保集團合作機遇,積極組建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發揮其在全市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中的龍頭作用。采取縣級政府增資,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縣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持股的方式,加快構建市縣一體、協同發展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h級政府原則上只保留1家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資不抵債、失去功能的縣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由各縣(市、區)政府牽頭,爭取中原再擔保集團等專業化團隊支持,制定切實可行的退出機制,剝離重組不良資產,妥善化解風險,或對原有縣級擔保機構進行清理后,由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各縣(市、區)設立分支機構。(市財政局、金融局、投資集團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設立市級融資擔?;?/span>
整合各部門涉及小微企業、“三農”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獎補、擔保服務資金,設立總規模不少于5000萬元的市級融資擔?;?主要用于建立市級“政銀擔”風險分擔資金池、全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代償補償和業務獎補。積極利用國家和省政策扶持,強化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能力保障,積極開展市級“政銀擔”合作工作,引導全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積極開展小微企業、“三農”無抵押無反擔保業務??h(市、區)要統籌整合財政資金,設立縣級融資擔?;鹩糜趽?/span>保風險補償、業務獎補,做好財政預算與決算,確保資金按時足額到位。(市財政局、金融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發展
按照省、市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的總體部署,安排專項資金,加快本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建設,到2022年年底前,縣(市、區)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金達到2億元以上。通過市縣聯動,全面提升全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強化小微企業、“三農”等領域金融服務,逐步壓縮大中型企業擔保業務規模,重點支持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支持符合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推進鄉村振興和縣域經濟發展。(市財政局、金融局、投資集團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增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服務實效
? ? 按照效率優先原則,合理安排擔保資源,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通過改善自身管理、深化銀擔合作等途徑提高擔保資源使用效率。力爭到2021年年底,擔保業務余額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確保小微企業和“三農”申請擔保獲得率與服務覆蓋率明顯提升。(市金融局、投資集團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降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費率
積極服務實體經濟,降低融資成本。重點為符合產業政策、有市場發展前景的小微企業、“三農”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普惠領域提供融資擔保。通過降低服務成本、爭取合作銀行讓利等方式,切實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本著“以支定收、保本運行”的原則,合理確定擔保費率,適時調降擔保費率,對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實行低收費。力爭到2021年年底前,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降低至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擔保費率降低至不超過1.5%。(市財政局、金融局、投資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明確風險分擔責任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落實貸前審查和貸中貸后管理責任,承擔不低于貸款余額20%的風險責任,對融資申請業務進行單獨審核,享有最終審批權。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按照“先代償、后分險”原則,落實代償和分險責任。(市金融局、人行三門峽市中心支行、三門峽銀保監分局、市投資集團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完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
結合融資擔保高風險、低收益行業特點,完善優化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考核機制和評價指標體系,弱化利潤定量考核指標,降低或取消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盈利考核要求,強化擔保貸款放大倍數、政策性擔保規模、風險控制、服務效率等定性考核指標。合理使用外部信用評級,落實考核結果與資金補充、風險補償、薪酬待遇等直接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激發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支小支農擔保業務的內生動力。(市財政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落實盡職免責要求
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發生代償后,經盡職免責調查認定,融資擔保機構及相關工作部門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融資擔保機構內部管理制度履行職責的,應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責任,包括內部考核扣分、激勵性薪酬扣減、行政處分等責任。(市財政局、金融局、投資集團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清理規范收費
除銀團貸款外,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對小微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要嚴格限制對小微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費用。除擔保費外,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不得以保證金、承諾費、咨詢費、顧問費、注冊費、資料費等名義收取費用,避免加重企業負擔。(市金融局、三門峽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放寬反擔保要求
1.“三農”業務:落實支農惠農政策,對鄉村30萬元(含)
以下貸款開辟綠色業務通道,由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與銀行建立統一客戶調查、快速批量審批業務模式,服務農戶、農村致富帶頭人、新型農民、家庭農場、種植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財政補貼支持的農業項目;對縣級以上“兩會”代表(委員)、黨代表、巾幗標兵、勞動模范、復轉軍人和返鄉創業人員及村兩委班子成員等重點支持對象,取消反擔保要求,提升最高授信額度至50萬元。對市級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100萬元(含)以內的授信,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500萬元(含)以內的授信,實物資產反擔保不高于擔保額的60%。
2.小微、“雙創”企業業務:落實支小支微政策,重點支持發展前景好的小微企業、“雙創”企業融資。由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與銀行統一調查,對50萬元(含)以下的貸款擔保,開辟綠色通道,降低門檻,放寬反擔保;對50萬元以上的貸款擔保,創新反擔保方式,降低反擔保要求,實物資產反擔保不低于擔保額的60%。
3.先進制造業企業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業務: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推薦的市先進制造業企業以及對市科技局推薦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提出的融資需求,由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銀行統一調查,對100萬元(含)以下的貸款擔保放寬反擔保措施;對100萬元以上的貸款擔保,實物資產反擔保不高于擔保額的60%。將知識產權、高精尖設備納入反擔保抵(質)押范圍。(市財政局、金融局、農業農村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投資集團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著力解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代償追償問題
推進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業務團隊建設,健全融資擔保項目評審、保后管理、代償責任追償等內部風險控制管理制度,依法采取措施,加大追償力度。司法部門要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代償、追償案件訴訟和執行工作,開辟綠色通道,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案件做到快保全、快立案、快審判、快執行,提高涉及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代償、追償案件的訴訟效率。(市公安局、法院、司法局、金融局、投資集團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內部風險防控
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自身建設,改善內部管理、優化正向激勵、創新擔保產品、提高服務效能,推動建立“能擔、愿擔、敢擔”的長效機制。在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下,堅持“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和“區別對待、扶優限劣”的原則,建立完善以客戶為中心、以政策為導向、以市場為引領、以全面風險管理為主線的組織架構;切實加強風險研判和防控,建立保前調查、保時審查、保后檢查糾正的動態管控機制。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充分利用大數據資源,擴大業務規模、強化風險管控、降低擔保收費,提高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的實效,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市金融局、三門峽銀保監分局、市投資集團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強化外部監督檢查
各級、各部門要落實監管和協作責任,統籌運用現場檢查、非現場監管等手段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小支農業務規模、綜合擔保費率、放大倍數等指標進行動態監測分析,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聚焦支小支農主業,擴大擔保規模,降低擔保費率,切實維護機構信譽。(市金融局、三門峽銀保監分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機制,夯實各級責任。建立健全市政府統一領導、各縣(市、區)政府具體負責、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快速反應的風險防控處置機制。建立由市金融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公安局、財政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政務和大數據局、農業農村局、市政府國資委、市法院、人行三門峽市中心支行、三門峽銀保監分局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市融資擔保業務監管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各項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通力合作,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嚴厲打擊融資擔保機構以各種方式從事或參與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二)完善考核制度,強化檢查監督。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考核督查制度,針對各項指標進行全面跟蹤督查,定期開展“三查”(查工作進度、查工作質量、查工作效果),建立績效評估臺賬。
(三)加強政策保障,優化行業環境。落實國家及省有關融資擔保機構增值稅減免、專項補貼、代償損失稅前扣除,以及風險補償等政策,依法加強融資擔保債權保護,積極幫助融資擔保機構處置抵債資產,對因代償接收、維權保全和處置抵債資產的,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嚴厲打擊惡意逃廢貸款擔保和擔保代償的行為。加大對政府性擔保體系建設宣傳,營造支持融資擔保行業發展的良好氛圍。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大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持力度,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積極提供征信查詢錄入、聯網核查等權限,依法及時為符合條件的融資抵押、質押辦理登記手續。
??????????
??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 ? ? ? ??
?????2021年10月22日?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