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通過包括但不限于網上平臺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1.網上提交。通過依申請公開平臺在線提出申請,應按照頁面提示在線填寫《申請表》并提交。
2.申請答復。本機關對收到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在收到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同意并書面(加蓋本單位公章)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
3.收費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十二條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 <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 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執行。 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
4.填寫《申請表》時,應按規定填寫真實姓名或名稱、聯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證明;所需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包括能夠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載體形式。
5.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
6.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咨詢、信訪、非政府信息公開方面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
7、本須知未盡事宜,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相關規定。